爲初步認識字的人們着想,把新聞、布告、法令等寫得更好懂一點!
林曦
(原載《中國語文》1952年9月號)
速成識字法普遍推行以後,從前只能够用耳朵聽人家讀報紙、唸布告、講法令的人們,現在開始可以用眼睛來看這些文件了。這就在一切寫東西給廣大羣衆看的作者(記者、編輯、公告和法令的起草人等)面前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的報紙、布告、法令等一切寫給公衆看的文字,怎樣盡可能地讓初步掌握了文字工具的羣衆也能够看懂?
有人說,這是通俗讀物編寫者的事。不錯,應當好好地多編寫一些適合各種需要的通俗讀物,讓速成識字的人們拿來練習閱讀。可是新聞、公告等的對象難道只是少數知識分子麽?記者、編輯、公告法令的起草人爲什麽不努力寫得通俗點,讓大家都能看懂呢?
新聞、布告、法令等的內容多半是和廣大羣衆有關係的事情,應當讓更多的人看懂。莫要說內容不深的不應當故作高深;就是本來有點艱深、專門的東西,也應當盡力作到深入淺出,淺顯好懂。何况有許多新聞、布告、法令等的內容,本來是羣衆所十分關心,願意懂而且也能够懂的;但是有一些作者却布上一道文字的障礙,讓他們不敢看,不能懂。比如說,“周恩來總理等到了莫斯科”,是多麽重大的一件人人關心的新聞。可是有好些報紙的大字標題,却是“周恩來總理等抵莫斯科”。這一個“抵”,可把好多初步識字的人們給抵住了。“抵抗”雖然學過,但“抵”字作“到了”講却是文言,實在不能了解。在這裏用“抵”字而不用“到了”顯然沒有什麽必要的理由。“抵”字還是《常用字表》上有着的字。還有些報紙法令用了些像“蒞臨”“日臻完備”“踰牆相從”“讕詞”等生僻艱難的文言字眼。有的亂用文言典故,甚至弄出笑話,像把“唾手可得”錯成“垂手可得”。這樣搞法,叫一個學會兩三千字的工農羣衆怎麽能懂,又怎樣敢看下去!固然不應當要求每一張報紙每一個布告法令都能讓學會常用字表上的字的讀者能够閱讀,但是如果明明有常用的字可以恰當地表達出所要表達的意思,硬要用生僻的字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白話和文言的重要分別之一在於虛字眼不同。可是隨便拿一份報紙,一張布告或法令來看,你就會發現字裏行間有不少文言的虛字眼,例如有“已經”“因爲”“仍然或仍然”“好像或例如”“越發”等白話字眼不寫,偏要寫作“已”“因”“仍”“如或似”“愈”等文言虛字,把文章弄得半文不白,讀起來聽不懂,廣播起來得臨時翻成現代話。像這樣亂用文言,濫用省略以及其他類似的不注意文字通俗好懂的現象,都是應該而且可以革除的。用人民的語言寫新聞,辦報紙,是人民新聞工作的一個優良傳統,希望繼續發揚,克服現存的一些缺點。
除了亂用文言以外,還有一種亂用專門術語的現象,也是在語文上故意爲難羣衆。最典型的例子是法令文字和司法界中的“法言法語”。《六法全書》是廢除了,全國解放以來不少法令規則的文字,也相當地淺顯了一些。可是,試翻翻新的法令文字看,你可以看到它們大部分基本上是文言,多少夾了一些白話。大清法典和日本法律文字的生硬翻譯還在影響着我們的法令文字。在不少起草法令、文告人員的頭腦中,仍然是只有文言才是正規,才算合法。再加上法律事務的專業化,這樣就造了一批爲一般人所不懂的“法言法語”,使少數沒有羣衆觀點的司法人員,利用來嚇唬老百姓。北京某個法官向告狀人說“你還有什麼申訴的麼?”告狀人不懂,幾次請他解釋他又不肯,這樣就只好說“沒有了”。類似的“法言法語”還多,有好多是可以翻成人人能懂的普通話而對司法工作並沒有什麼損害的。希望司法界把這些法令文字認真努力改編一下。
句子結構採用不必要的文言和歐化方式,也是不好懂的一個原因。在一份專門辦給工人看的報紙上,有一篇專門給一般工人講解時事的文章,它裏面有這麼一個一百八十四字的長句子:
“半個月來的談判情況是這樣的:在我方建議舉行的雙方參謀會議上商定停戰協定草案時,由於我方代表堅定努力的結果,停戰協定草案(包括各項議程共六十三款)已經達成全部協議;但是,從七月二十六日轉入公開討論的雙方代表大會,却因美方堅持扣留我方被俘人員的主張,它在會上繼續採取不協商,不說理,無故休會(從七月二十六日復會後,美方已兩次要求休會十四天)等無賴手段,因而使遣俘的問題,到現在還得不到解决”。
你看,對於一些初學識字的工人來說,不是有點太長、太複雜了嗎?
另外有一篇在“美國侵略者正在極力扼殺朝鮮停戰希望”的時事漫談文章中,也用了一些不必要的文言語式,例如:“濫施轟炸”“大施轟炸”“毫不隱諱”“……已愈加陷於孤立”等等。這就會讓普通工人不容易唸通看懂。又比如,在一道跟農民有密切關係的法令中,有這樣通體是文言結構的話:“政府人員匿災不報,或勘報不實,應酌予處分;農戶虛報災情者,除查明糾正外,並得按逃避農業稅的規定,酌處罰金。”試把這樣的話改成:“政府人員如果隱瞞災情不報告,或者調查報告得不確實,應當受到適當的處分(原句“應酌予處分”主語不明白。如果要保存原句式,最好改爲“上級政府機關應當酌量輕重,加以處分”);農戶中如果有報告假災情的,除開要查明眞象加以糾正外,還可以按照逃避農業稅的規定,酌量輕重,罰他一筆款子。”這樣字數是多了幾個,可是清楚了,農民可以懂得了。這麼辦,從政治上說是必要的;從語文上說是純潔了現代中國的語言。也許有人說:這是傳統,不可破壞。可是連統治了兩三千年的封建制度我們還敢推翻,還有什麼理由不爲人民大衆的利益着想,趕快革除掉這一套脫離羣衆的東西呢?
在羣衆大多數是文盲的情況下,故作高深的作者們也許還可以推脫說:“大衆終歸是看不懂的,用文言和白話都是一樣,總得有人給他們解釋。”現在速成識字法普遍推行起來,大衆中能看懂文字的逐漸加多起來。今天是改正這種錯誤觀念,面對公告語言和文字徹底改革的時候了。《人民日報》去年六月六日的社論早已指出:“這種語言混亂現象的繼續存在,在政治上是對人民利益的損害,對於祖國語言也是一樣不可容忍的破壞。每個人都有責任糾正這種現象,以建立正確地運用語言的嚴肅的文風。”希望作者們多爲廣大的讀者們着想,儘可能地首先使新聞、布告、法令等給公衆看的文字更好懂一點。更希望廣大羣衆隨時揭露那些隨便使用生僻漢字,亂用文言,濫用省略,不重視句子結構和現代人民語言一致等混亂現象,來逐步地加以糾正。
註:原文中凡加着重號處,均轉爲粗體。末段「人民日報」缺書名號,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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